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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企业计划生育管理办法

时间:2024-06-17 16:05:17 来源: 法律资料网 作者:法律资料网 阅读:8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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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企业计划生育管理办法

辽宁省沈阳市人民政府


沈阳市企业计划生育管理办法

沈阳市人民政府令第3号


第一条 为加强企业职工的计划生育管理,保障我市计划生育工作健康发展,根据《辽宁省计划生育条例》,结合我市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有企业(含中央、省、部队驻沈企业)、集体企业、三资企业和私营企业等各类企业(以下统称企业)。
第三条 企业计划生育工作实行“单位负责、条条保证、以块为主、条块配合”的管理原则。
第四条 市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企业计划生育的主管部门。区、县(市)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中央、省、部队的企业,非市计生委直管局(公司)下属企业和区、县(市)属企业的计划生育工作。对市计生委直管局(公司)下属企业实施以下管理职责:
(一) 组织开展大型宣传活动;
(二) 计划生育宣传品订购;
(三) 避孕药具的发放和指导;
(四) 协调处理计划外怀孕工作。
第五条 市直局(公司)全面负责本系统所属企业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并做好下岗职工的计划生育管理、协调处理计划外怀孕等工作。
第六条 市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共同做好企业计划生育工作。
第七条 企业计划生育工作实行法定代表人责任制。可建立由法定代表人担任组长的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协调内部各部门,共同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企业法定代表人必须做好计划生育各项工作目标的落实与考核,并与所辖部门的主要责任人签订责任状。
企业法定代表人要为计划生育工作提供必要的人、财、物保证,并保证育龄职工合理的计划生育待遇的兑现。
第八条 企业应配备计划生育专职干部。2000人以上的企业可设2名以上计划生育干部。500人以上的企业可设一名专职计划生育干部;500人以下的企业,需设兼职计划生育干部,并保证计划生育专兼职干部应享受的待遇。
第九条 计划生育干部要精通本职业务,适应工作需要。市直局(公司)及企业每年可通过集中培训、以会代训等方法,对不同层次的计划生育工作人员至少培训一次。
第十条 计划生育专(兼)职干部原则上不能下岗。
第十一条 企业计划生育管理对象主要为育龄职工:
(一) 在岗职工(包括合同工、季节工、半年以上的临时工等人员)。
(二) 下岗职工(包括停薪留职、休长假、长病假、息工待岗等人员)。
(三) 离厂职工(包括辞职、辞退、除名、解聘等人员)。
第十二条 企业对育龄职工要进行分类管理,落实可靠的避孕措施,每年对已婚有偶女职工进行两次孕情普查,男职工半年返一次计划生育回执。
第十三条 凡下岗人员在办理有关手续时须进行当月孕检,确认无计划外怀孕,并落实节育措施后与单位签订计划生育合同,方可办理离开企业手续。
第十四条 企业在下岗育龄职工离开企业之日超十五日内将职工的节育措施落实情况、女职工当月孕检单等书面通知职工户籍地或现居住地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并索要回执。同时通知职工配偶单位,以便配合管理。对下岗职工,企业与户籍地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要定期进行走访
,实行双重管理。
第十五条 各乡(镇)、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在接到企业发出的下岗职工书面通知及有关材料后,要及时接收,同企业配合管理,并在七日内返回执。
第十六条 离厂职工在办理离厂手续时,原企业应在做出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将职工的婚育状况、节育措施落实情况、女职工当月孕检单等送达职工户籍地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其计划生育管理由户籍地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负责。 同时通知职工配偶单位配合管理。
第十七条 企业解聘或开除已经计划外怀孕的职工,必须落实计划生育补救措施,否则,出现计划外生育由原企业负责。
第十八条 对因不知下落开除、除名的职工,在开除、除名后该职工出现计划外生育的,由原企业负责。
第十九条 解体、倒闭的企业,应将职工的婚育状况、节育措施落实情况及时通知职工户籍地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做好交接工作,交接后两个月内发生计划外怀孕的,企业应配合户籍地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做好补救措施工作。
第二十条 凡没有完成计划生育工作指标的企业,当年不得评为综合性先进单位,对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及有关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因计划外生育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追究其行政责任。
第二十一条 事业单位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施行中的具体问题由市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1997年2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罗马尼亚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一九八六年至一九九0年相互供应主要货物的长期贸易协定

中国政府 罗马尼亚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罗马尼亚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一九八六年至一九九0年相互供应主要货物的长期贸易协定


(签订日期1985年10月11日 生效日期1986年1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罗马尼亚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为进一步发展两国间的贸易关系,互相协助国民经济发展和加强两国人民间的友好合作,在平等互利的原则基础上,现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罗马尼亚社会主义共和国一九八六年一月一日至一九九0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货物交换,都应根据本协定所附的货物表,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主要货物表和罗马尼亚社会主义共和国出口主要货物表办理。该两货物表为本协定的组成部分。
  双方应该保证完成上述货物表所列货物的供应。
  每年两国政府将根据本协定签订贸易和付款议定书。

  第二条 本协定所附货物表的品种和数量,在签订年度贸易和付款议定书时,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增加和调整。
  根据本协定规定相互供应货物的有关事项,由两国对外贸易机构签订合同办理。

  第三条 在本协定范围内供应的货物价格,应在世界市场价格的基础上,由两国对外贸易机构协商确定,以瑞士法郎计算。

  第四条 为促进和发展两国的贸易关系和执行本协定的规定,双方将在中罗政府经济技术合作委员会会议期间或其他时间轮流在北京和布加勒斯特举行副部长级的贸易混合委员会,就两国贸易中存在的问题和贸易远景交换意见。

  第五条 本协定的有效期,自一九八六年一月一日起至一九九0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本协定有效期满后,根据本协定签订的贸易议定书和合同规定的义务如尚未完成,应继续执行,直至全部完成为止。
  本协定于一九八五年十月十一日在北京签订,共两份,每份都用中、罗两种文字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注:货物表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罗马尼亚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
  全权代表国务委员         全权代表政府第一副总理
    陈 慕 华              扬·丁卡
    (签字)              (签字)
论青年检察官应具备的道德修养

河北省保定市北市区检察院 郭俊维、宋丽红

青年检察官的道德水准应该体现在对社会的义务感、责任感上,体现在在这种精神动力下,忠实履行维护法制尊严的职业责任上。但高尚的道德不是生下来就有的,也不是每个人都能达到的,而是取决于后天的修养。“不修其身,虽君子而为小人,能修其身,虽小人可为君子”。欧阳修这句话告诉我们,青年检察官要走正人生之路,达到道德理想的崇高境界,就必须注重加强道德修养。
正以立德
立德,即树立德业。检察官所从事的职业,是惩恶扬善、保国安民之业,是护法兴法、养怡正气之业,这是一种神圣而又壮美的事业,它的性质决定了检察官必须具备的良好的道德修养。作为一名检察官,他的成功与否不在于所处地位的高低和参与诉讼的成败,重要的是在参与诉讼中,是否冤屈了无辜者、遗漏了罪犯,进一步说就是他的执法行为是否维护了法律的正义,维护了法制的尊严。青年检察官,要想获得事业的成功,首先就要做一个正直的人,一个具有强烈正义感和责任感的人,这就是立德必先立身,身不正,亦即心不正,即使法在面前摆着,也难以做到执法必严,很容易在情、权、利面前,受某些利益的驱使而放弃职守、放弃原则,导致法律天平的倾斜和检察权的滥用,沾污神圣的事业。由此证明,身正则法正,法正则业兴。所以,青年检察官的心态应该是:在情的面前,宠辱不惊;在权的面前,刚正不阿;在利的面前,心如止水。这就需要青年检察官在德业修养中,把思想扎根于法是至高无尚的基础上,忠诚于法律、忠诚于事实,坚定不移地以法律为准绳,正身直行,慎明诚正,才能使德业真正树立起来,这是检察官基本的德业修养要求。
俭以养德
俭以养德,或谓俭以养廉,意思是指养成廉洁的操守。《礼记、大学》谓:“富润屋,德润身”,是说财富仅可以把房屋修饰得华美,而道德可以润泽人的身心。廉则德厚,贪则德衰,尤其在当前的市场经济条件下,更应保持廉洁的操守,视勤俭为美德,淡泊明志,艰苦奋斗,在金钱、名利、地位面前,保持一种淡然处之的心态,不能攀比。一些案例告诉我们,不适当的比,结果使人往往越比越贪婪,最后比到了犯罪的境地。江泽民同志在中纪委第四次会议上的讲话中谈到:“共产党人时时刻刻都应该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对个人的名利地位应该看得淡一些。我们来到这个世界上,对名位钱财之类,生不带来,死不带去,总要多做些有益于国家、社会和人民的事,这才是人生价值的根本体现。”在这里,江泽民同志还引用了老子的一句话:“病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这是很生活哲理的,很应是青年检察官引为深思和修养的。
慎以行德
慎以行德,是指谨慎自己的行为。《礼记、中庸》谓:“莫见乎隐,莫显守微,故君子慎其独也”。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慎独”,是指即使隐蔽得好,没有不被发现的,即使最微小的也没有不显露的。这句话告诉我们,一个人在任何时候,特别是独处时,其言行也要谨慎不苟,不能失节。“慎独”虽然是儒家重要的个人修养守法之一,但从严格要求自己的角度看,有其借鉴意义。比如,检察官不仅在八小时以内要依法办事,严格要求,八小时以外也要谨言慎行,特别是在独自外出或执行任务时,更要郑重处理公务,即使别人不知道你在做什么,也要检点自己的行为,这是一种最崇高的也是最考验一个人的思想境界的时候,它是通过日积月累才能过到的高境界。
诫以修德
诫,即警诫。汉代刘向《说苑、敬慎》中提到:“诫无垢,思无辱”,就是告诉人们警诫自己可以使自身洁净无污,思索可以避免过失。检察人员在执行公务过程中,会经常遇到歪风邪气的干扰侵袭,越是在这种情况下,越要警省自己,克制自己,战胜自己,用自身的正气与之抗衡。“物必自腐而后虫生”,与不良行为相抗衡的实力,关键在于自己的品德修养如何,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青年检察官面临的诱惑还很多,经常打扫头脑中的灰尘,就能做到警钟长鸣。因此,就需要树立“三省其身”的精神,经常检查自己在大事大非面前是否动摇过,是否放任过。经常思索昨天的事情,才能使今天的脚步迈得扎实有力。
恒以固德
恒以固德,是指一个人要持之以恒,坚守德操,要使高尚的道德常存。立德隆礼志乎圣,守道居仁事其贤。一名共产党员从站在庄严的党旗下宣誓的那一刻起,就把一生交给了党,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一生的宗旨,青年检察官从踏入检察机关大门的那一天起,就应把一生交给检察事业,把职业道德的修养作为自己恒久不变的追求,不断完善自己,努力提高道德修养,持德范、恒德操、兴德业。有些人曾有过事业上的辉煌,有过德业的追求,但由于没有坚守德操,导致或晚节不保,或自毁前程。前车之鉴,自当记取。